近日,宁江区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违纪问题,这3起典型违纪问题是:
宁江区新城乡四家子村支部委员刘利权骗取农村低保资金问题。2012年4月,刘利权在明知自家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委托他人违规获取农村低保户待遇。2013年7月至2017年1月,刘利权违规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1.37万余元。2018年8月,刘利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宁江区毛都站镇六家子村党支部书记宋贵海非法侵占村集体收入问题。2013年4月,宋贵海在代理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村民张某某机动地承包费4500元据为己有,用于其个人费用支出。2018年8月,宋贵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宁江区毛都站镇六家子村时任村报账员孙德财非法占有村集体收入等问题。2010年,毛都站镇六家子村收取机动地承包费3.33万元,孙德财将其中2.19万元入村账,其余1.14万元未入村账,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0.54万元,用于其个人费用支出。2018年8月,孙德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通报强调,“微腐败”能造成“大祸害”。上述3起违纪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啃食了群众获得感,必须严肃查处、绝不放过。
通报要求,宁江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较真碰硬,从严从实,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严查重处,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性质恶劣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问题突出的,要坚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