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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江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公款吃喝典型违纪问题
来源:宁江区纪委监委 作者:宁江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狠刹“公款吃喝风”,区纪委决定通报3起公款吃喝典型违纪问题,具体问题如下:

       宁江区大洼镇风华中心小学校长兰月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5年,宁江区大洼镇风华中心小学校长兰月成,借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球赛之机,以虚开票据形式,违规用公款5894元组织参赛人员用餐。区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宁江区大洼镇伊尔丹村党支部书记马殿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大洼镇伊尔丹村换届选举期间,村党支部书记马殿文与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公款吃喝,花费2040元。同年组织“七·一”建党活动时,为34名党员购买纪念品并组织就餐,花费2000元。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江区伯都乡新民村党支部书记孙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宁江区伯都乡新民村组织“七·一”党员活动时,经新民村党支部书记孙健同意,用虚假防汛用工票据核销全村购买81名党员纪念品费6792元,部分党员就餐费1632元。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件,都以举办各种活动为名,行公款吃喝之实。几名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其性质严重、影响极坏,几人也因此受到了党纪处分。

       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将自己查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向党中央对标看齐,不仅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形成“头雁效应”,还要担当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真抓严管,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违规乱纪问题。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查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寸步不让,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松原市宁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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