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按照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要求,近日,宁江区纪委监委积极行动,全面部署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和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自觉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立场上,积极主动融入到专项斗争中来。结合宁江区实际及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专题研究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和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受理、快捷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二是明确职责任务。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下一年度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坚决惩治城乡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以及乡镇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三是加强协作配合。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工作会商,畅通线索移送渠道,积极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向政法机关制发了《关于移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函》,明确了以2018年2月1日为节点的拟移送时限,细化了10类黑恶势力问题等移送内容以及每周报送、专人专报等移送要求。对移送的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形成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切实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