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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江区纪委监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宁江区纪委监委 作者:宁江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8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区委常委会精神,区纪委监委决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推动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认识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更坚决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为宁江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检查内容

    1.政治站位不高,在中央、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政策贯彻落实不力,造成影响的。

    2.各相关单位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等问题。

    3.各相关部门对突出性事件处理不力、未及时上报相关情况,造成疫情一定范围扩散的。

    4.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由于思想麻痹、纪律意识淡薄,人为组织人员聚集、参加宴请的。

    5.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造谣、传谣,造成群众恐慌的。

    6.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

    三、方式方法

    1.畅通举报电话,密切关注互联网 监督平台,加强加强线索摸排。 

    2.新型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明查暗访对相关部门政策贯彻情况进行检查。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本次检查确有成效,区纪委监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区委区政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部署执行情况、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完成国家和省、市、区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办公室在宁江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1.领导小组

    组 长:张凯波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主任

    副组长:陈东明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杨士武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吕凤先  区纪委常委

    副主任:张妮娜  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耿  聪  区委督察室主任

            孙  闯  区政府督察室负责人

    成  员:程锐超、赵  扬、王景弘、孙铁鑫、姜国辉、李滨羽、陈文钰

    (二)严肃工作纪律。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安排并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工作要求,按照检查工作总体安排,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严肃执纪问责。区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集体和个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通报曝光。区纪委监委将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信号,传导压力,切实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监督执纪举报电话:0438-6831378 


 

中共松原市宁江区纪委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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